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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今年1—9月全国棚改已开工534万套、占全年任务的92%以上。
在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同时,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的完善也备受关注。
据新华社10月8日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
会议指出,棚改重点攻坚的仍是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严禁违规支出,努力实现市域范围内棚改资金总体平衡。
其中明确提出要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由此,业内人士多解读为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呈现明显的收紧态度,这对于房地产投资和销售的拉动作用将进一步削弱。
对此,倪虹在吹风会上表示并不赞同。倪虹称,应该讲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是,针对库存比较少、房价上涨压力比较大的城市调整优惠政策,目的是根据不同城市的住房发展状况和水平,“精准施策、因城施策”。
倪虹提到,2015年,当时一些城市针对商品住房库存比较大,采取了鼓励和支持货币化的政策,对去库存和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稳起到了积极作用。这次不是取消货币化安置方式,而是因地制宜调整货币化安置的鼓励政策。
据倪虹介绍,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对象有自愿选择权,可以选择货币化安置,也可以选择实物性的产权调换。当地政府根据当地住房和建设发展的情况,对于采取货币化安置还是实物安置,会采取一定的鼓励性政策措施。
据财政部网站4月3日消息,为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2018年在棚户区改造领域开展试点,有序推进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