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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中基协: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需公示债券交易人员信息(2)

2018-10-12 09:24:16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债券市场不断发展,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陆续完善,将督促各类市场参与者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健全债券交易相关的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债券交易行为。

《关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公示债券投资交易相关人员的通知

日期:2018-10-11

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证监办发〔2017〕89号)的要求,加强对债券交易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募和资管业务参与债券交易,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现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公示债券交易人员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示人员范围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募和资管业务的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投资经理助理、其他具有投资决策权限的人员、交易执行人员、债券交易核对专岗。

二、公示信息

公示信息总体分为两类:(1)人员基本信息;(2)离职人员信息。请按照附件《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相关人员信息公示表》进行公示。

三、公示机制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在本公司网站的信息公示,同时各公司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更新公示信息。有人员离职的,应当在其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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