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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中基协: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需公示债券交易人员信息

2018-10-12 09:24:16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具体来看,两家协会发布的两则通知内容基本一致,分别是《关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公示债券投资交易相关人员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监测的通知》。

在公示人员范围方面主要包括,开展债券现券交易、债券回购、债券远期和债券借贷交易业务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证券公司私募基金投资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

公示信息总体分为2类:人员基本信息和离职人员信息。

在公示机制方面,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在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在本公司网站的信息公示,同时各公司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更新公示信息;有人员离职的,应当在其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月。

在报送义务人方面,主要包括开展债券现券交易、债券回购、债券远期和债券借贷交易业务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证券公司私募基金投资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母、子公司应当分别报送各自相关业务数据。

涉及报送的业务范围主要包含场外债券投资交易场所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含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沪深交易所场外交易平台、报价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其他市场(以下统称为“场外市场”),并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按照通知要求的周期报送。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将公示信息网页链接填报至协会指定系统中,因系统相关功能开发完善中,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工作部署,中基协将会同中证协加强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的监测,分两期开展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数据报送工作。首次报送时间安排为10月20日前报送9月度相关交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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