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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之争:业主几乎承担全部交房风险,门槛亟需提高

2018-09-27 16:03:14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9月25日,《西安日报》报道,西安市房管局对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进行了公示,西安三家房地产项目因无证售房被处罚,总计罚款总额910万元。

上述被行政处罚的3个楼盘均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尽管管理部门对无证售楼进行了处罚,但商品房预售制度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近日,广东省房地产协会的一份《通知》将商品房预售制度再次推向存废之争。

商品预售确存弊端

9月21日,广东省房地产协会向各副会长单位下发《关于请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拟订了“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调整”的材料,并将于9月25曰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通知》指出,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导致工程烂尾、违法违规销售、交易不公平、房屋面积管理职能难以厘清、不平衡发展和低效率竞争等风险,建议降低预售制带来的高杠杆效应,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售。

尽管广东省房协相关人士表示目前通知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是否会正式发布还待最终意见的汇总和研究。但市场上对于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讨论再次热烈,且预售制度带来的弊端也确实存在。

“我们代理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中,有一部分就和预售制度有关。”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郭韧说道。

在郭韧看来,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其有利的一面,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弊端之一,即一旦预售,很多开发商在拿到房款后如果怠于行使职责的话,对于交房时间及房屋质量就没那么重视了。

“最近我们碰到的案件是,已经五六年了房子到现在都没有办出产证,按照合同开发商早已违约,但开发商约定了非常低的违约金,一旦违约不是以日息结算,而是仅约定万分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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