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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如何影响你的“钱袋子” 纳税人享受更多改革红利

2018-09-18 09:51:2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月收入2万元以下纳税人税负可降50%以上——

个税改革如何影响你的“钱袋子”

个税改革如何影响你的“钱袋子” 纳税人享受更多改革红利

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是此次个税改革最大亮点。专家建议,在条件成熟时,应逐步扩大纳入综合计征范围所得项目,更好地发挥个税在促进税负公平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同时,在执行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既要体现公平,又要尽量降低遵从成本——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措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下发文件,明确了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相关适用问题。

从10月1日起,个人工资条就将显示出改革的减税红利,一系列新变化也将随之而至。针对个税改革带来的相关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税制从分类向综合跨越

这次个税修法,最根本性的变革是税制模式的变化,实现了从分类走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

原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分类税制下,由于是在无法归集不同来源的所得情况下对总所得征税,因而导致总所得相同的人由于所得性质不同而税负不同,不利于税负公平分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说。

新个税法结合当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称为“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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