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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标准不一 卫龙辣条陷食品安全信任危机

2018-09-10 16:47:15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国家标准尚未出台,执行的地方标准在异地出现分歧

参照标准不一,卫龙辣条陷食品安全信任危机

本报 余嘉熙 本报实习生 詹志苇

连日来,因为食品生产参照的执行标准在异地存在分歧,国内辣条行业龙头——卫龙调味面制食品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事情起源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通报:包括卫龙、谢博士、小鹏食品、香铛铛、钟芹辉等品牌的多款“辣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或将面临下架和召回处罚。其中,卫龙辣条作为国内休闲零食中的“明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9月4日,卫龙食品方面发布声明称,他们的产品遵照的是河南省地方标准,合法合规,并表示将对湖北食药监“不合格”认定提起行政复议。

卫龙辣条合不合格到底谁说了算?相关标准为何相互“打架”?《工人日报》就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是“明星网红”还是“五毛食品”?

近年来,在网络文化的催化下,辣条被奉为“童年味道”的象征,以500亿元年产值成为休闲零食中头号“网红”。而在“辣条界”,卫龙是不折不扣的“明星”产品,甚至在某些地方成了辣条的代名词。

尽管品牌形象今非昔比,但辣条作为“五毛食品”的代表之一,其食品卫生安全情况一直受到质疑。早在2015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就在专项检测中发现,辣条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

此次,湖北省食药局的公告显示,河南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卫龙品牌部分产品抽检不合格,原因是其添加了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按相关标准要求,这两种防腐剂不得使用。

梳理发现,这并非卫龙辣条第一次被地方监管部门通报。仅从今年5月30日到8月17日,卫龙品牌产品已多次被宁波、贵阳、山西等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点名,原因均是卫龙相关食品中添加了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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