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新一轮民资开放蓄势待发 PPP条例年底出台

2018-08-21 09:29:31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事实上,环保领域之前不乏民营资本控股的案例。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双库定向邀请专家薛涛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2004年住建部特许经营改革之后,大量污水厂和垃圾焚烧厂的单体BOT模式迅速推开,国企、民企也包括少数外企均获得一定的控股份额。目前,仅从特许经营而言,污水领域国企和民企的控股比例大约是8:2,垃圾焚烧领域则是6:4。

PPP条例细节仍待明确

在激发民间投资过程中,PPP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热点。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

对于PPP立法,业内期待已久。2017年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2018年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PPP条例被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在此前PPP项目库规范过程中,部分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对PPP有点失去信心。在此情况下,PPP条例被中央督促尽快出台,显得格外重要。”薛涛说。

王志刚认为,PPP条例的出台有助于激活中国庞大的民间资本,实现公共投资的乘数效应,对于中国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当然,经过一年多的讨论,条例的细节还需要在发布时进一步明确。”薛涛认为,总体来看,PPP条例主要起到宏观促进作用,未来PPP条例需要照顾到各种领域和PPP的各种模式,分类型改进优化措施仍待讨论。针对每一种不同的PPP类型,还需要多部门和各行业拿出细化方案。

在薛涛看来,民企参与PPP的积极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环境。以往金融机构往往追逐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民企不占优势。

“PPP顺利推进的前提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对投资有一定的激励,同时还要有必要的约束以避免助长隐性债务风险。要更加注重投资效率和投资质量,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助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王志刚说。(记者 班娟娟 王文博)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