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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持续高温,劳动者高温津贴拿到手了吗?

2018-08-01 17:31:52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近期,中央气象台连续多日发布高温黄色预警,多地最高气温突破历史极值。“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以来,江苏、浙江、江西、四川、天津等5省市陆续调整高温津贴标准,其中浙江、江西还简化了计发方式。各地劳动监察部门今年专项检查发现,仍有部分高温作业劳动者没有拿到高温津贴。

多地调整高温津贴政策,上调标准、简化计发

2012年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今年以来,江苏、浙江、江西、四川、天津等5省市相继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成为继2013年之后,调整省份最多的一年。记者梳理发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印发以来,至少22个省区市调整过高温津贴标准。

今年调整后,江苏高温作业人员、浙江企业室外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江西为高温作业人员设定了不低于300元的基准线,共同刷新了此前由山西、江西保持的每人每月240元的最高标准。四川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也由每人每天8元至12元,上调为每人每天10元至18元。天津市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动态调整,标准由每人每天29元提高到每人每天31元。

有的省份探索简化计发方式。长期以来,各地高温津贴发放政策不一,在计算方式上,有的按月计算,有的按天甚至按小时计算;在工作岗位上,有的还区分了室外作业、室内高温作业、室内非高温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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