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张平列出了三点具体理由:
首先,物价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稿费水平已经多年不涨。稿费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最高的时候是千字300元到500元,现在仍然是这个水平。
其次,作家的一部作品从构思到创作完成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一生能出版发表10部作品以上的作家凤毛麟角,大部分作家一生就两三部作品。按五年一部作品,一般来说,稿酬高一些有10万元左右,大部分也就是两三万元,有的还是自费出版。在我国,每部作品稿酬过百万元的作家不超过20位,网络作家每部作品超过百万元稿酬的也不超过20位,最多也不会超过30位。如果按平均来说,一部作品10万元稿酬,按五年一部作品来计算的话,每年也就是两万元钱。如果是以写作为生的作家,基本上不能养家糊口。
此外,张平还指出,现在每年作品收入能超过百万元的作家,是他的作品被改编为电影、电视或者其他的艺术形式,比如动漫、网络作品等等。这种情况下,编剧或者这部作品的改编权收入会是一个比较大的数字。“但也要看是谁的作品,一些作家的作品改编为影视作品或他们改编的影视作品,稿酬会比较高,有的一部作品能有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收入。但是对于一般的作家,三万元、五万元就把版权买走,现在涨价了也超不过十万元。有可能他出版的作品也就挣了一两万元稿酬,甚至不挣钱或者自费出版,只是版权卖了5万元钱,如果也收35%的所得税,那对这些作家来说也不太合理。这样执行下去,估计就没有什么人愿意当作家、写作品了。”
鉴于此,张平建议,对年收入不超过百万元或50万元的作家,仍采取以前的税率;对年收入超过百万元或者超过50万元的作家,进行特别的表述和界定。比如,一部作品或者一个作家年收入超过百万元或者50万元的按综合所得税率征税。“这样既可以激励和维护年轻作家的成长和创作,同时对高收入作家征收高税率也是可以接受的。”
制图/李晓军
新华社北京2月8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标志着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