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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
定额增加60元
上海市从2018年1月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含按规定纳入职保的原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于5月18日发放到位。
具体办法为:
1、每人定额增加60元;
2、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不足30元的按30元计算;三是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1%。
3、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1%。
另外,为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今年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2017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人员在以上三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上海市对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月基本养老金,于6月20日发放到位。
具体办法为:
1、每人定额增加60元;
2、综合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平均养老金水平两项因素,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7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挂钩增加3.3%。
另外,今年继续对2017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人员在以上两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青海:42万余名退休人员直接受益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考虑青海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30元、55元、90元。
3、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调整办法。
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