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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全流通结算细则十大要点:内资股转为H股后就不能回头了

2018-05-23 09:17:13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在这份风险揭示书中,共列有18条需要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如,H股“全流通”试点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只有深港两地均为交易日的交易日才是H股“全流通”交易日;交易时段与香港证券市场的交易时段存在差异等。

甚至对于证券显示屏幕的价格差异都做了非常贴心的提示:“在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价格上涨时,股票报价屏幕显示颜色为绿色,下跌时则为红色,与内地证券市场存在差异。”

针对交易过程,《业务指南》规定,投资者通过境内证券公司申报卖出交易指令。相关股份通过中国结算在境外代理券商开立的证券交易账户卖出。交易达成后,结算需要经过三个流程,分别是在境外代理券商与中国结算、中国结算与境内证券公司、境内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进行。

H股“全流通”专用账户持有余额为零时,投资者可自行前往证券公司注销该账户。中国结算有权注销持有余额为零的H股“全流通”专用账户。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是外汇登记,《业务指南》在第三章中规定,境内投资者需要在股份卖出前,在其所在地外汇局完成境外持股登记。

问题五:试点公司的内资股转为H股之后,还能回头吗?

《业务指南》第四章明确指出,试点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赴香港上市前,须进行跨境转登记(包括境内注销登记/退出登记和境外登记)和境外集中存管(仅限境内投资者持有部分)。相关股份在完成跨境转登记成为境外上市股份后,不得转回成为非境外上市股份。

问题六:试点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或退出登记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H股“全流通”试点资格随公司境外上市再融资或首次公开发行申请一并获批的,由于所涉股份直接在香港登记,因此无需办理注销登记或退出登记。

此外,获得证监会批复参与 H 股“全流通”的股份,如果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的情况,应办理获得批复的全部股份的注销登记或退出登记。

而如果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的情况,那么,涉及质押或司法冻结的股份应继续登记在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系统,其他无瑕疵股份办理注销登记。

问题七:境外上市股份境内持有明细的维护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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