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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需谨慎 地产私募爆雷又见新花招(2)

投资需谨慎 地产私募爆雷又见新花招(2)
2019-08-13 09:02:27 央广网

她后来通过维权群里的其他投资人了解到,壹彤财富换名字实际上是因为二手房垫资业务政策收紧,公司拿不到正规牌照。

今年4月,壹彤地产被爆出非法挪用客户房款,涉案金额高达7000万元,受害者500余人。对于到期基金的兑付问题,今年4月中旬,壹彤金诚发延期兑付公告。其中提到,逾期的投资本金将分18个月兑付,至2020年9月全部兑付完毕,投资收益部分将根据本金全部回款后继续按比例分配。但投资人认为公司在拖延时间,并不能接受公司所给出的兑付方案。陈女士说,4月公司的确给了本金的1.2%,但从五月开始一分钱也没返过。

有记者6月17日到壹彤金诚现场查看发现,公司财务仍在办公,几名业务经理还在办公区域,但没有见到其它工作人员及负责人。目前,部分投资人已经到当地经侦部门报案。有投资人向记者发来壹彤集团和集团实际控制人刘曦与客户经理的开会商量如何处理这件事的录音。录音中人们听到刘曦指示客户经理们先把有钱有势能闹腾的投资人的钱还了,并且说如果把所有的钱都用于还债,公司就完了。

目前,壹彤财富的部分投资人已经报案。有投资人告诉记者,警方可能会按照“非法集资”进行立案。但他们认为,这应该属于诈骗。“非法集资”和“诈骗”在投资人维权上有什么区别?投资人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挽回自己的损失?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以集资诈骗罪立案定罪量刑,最高刑期可以是无期徒刑。如果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能罪行就轻一些,一般情况下是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纯粹的民事纠纷,债权债务,消费者的投资收不回来,不涉及刑事案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民事诉讼来解决。如果非法集资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构成犯罪,可能公安部门、经侦部门要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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