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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赠送地下室或存猫腻:有些地下室开发商并无产权(2)

2018-11-28 14:31:54  法治周末    参与评论()人

“没有产权的地下室,通常是不在项目规划内的,不存在于规划图纸上,那么开发商建造地下室就属于违规行为,未来相关部门如果认真查处起来,就会很麻烦。”王佳红补充。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当开发商赠送没有产权的地下室时,惯常的做法是,为了通过政府部门的规划验收,在验收前通过技术处理的方式把地下室做了遮挡,待验收通过后,再把地下室挖开。

盈科全球合伙人郭韧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正因为有些地下室不在规划之内,开发商在承诺时会承诺得非常好,但交房的实际情况远不如承诺。

郭韧曾处理过一个纠纷,开发商承诺赠送层高在5.7米的地下空间,业主可以将这部分空间隔成两层,但交房时赠送空间只有三四米,因为如果地下空间做到5.7米就占用了原有规划中的车库空间,业主因而认为开发商虚假宣传进而维权。

如果购房者并不清楚开发商赠送的地下室是不在规划图纸上的,且在收房后进行了装修,未来是否有可能被要求将地下空间拆除?

郭韧告诉记者,虽然目前没有这种案例,但的确存在被拆除的隐患。之前很多顶层业主自行搭建阳光房的做法也很普遍,很多人也认为不可能被拆除,但这几年清理违章建筑时要求拆除阳光房的情况越来越多。违规建造、使用地下室跟这种情况类似。

“而且这样的地下空间在使用时也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郭韧举例说,赠送部分的房屋并未经过验收,其质量是否过关都是未知数,而且《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开发商对地下室的通风、防潮、排水等采取措施,未经验收的这部分地下空间在这些维度上是否达标也很难保障。

并非所有地下空间都能用于居住

如果开发商称赠送的地下室面积也会在房本上进行体现,这类带地下室的房屋就可以放心购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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