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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着火被消防认定为电池故障 车主索赔四月无果

2018-10-09 10:48:59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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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在车库着火被消防认定为电池故障,车主索赔四个月无果

陆凤阳没想到,好好的车放在停车库里居然起火了。

6月1日,陆凤阳接到小区保安的电话,被告知车辆起火了。保险公司理赔员在前往现场调查后认为,车辆起火属于自燃,陆凤阳没有购买自燃险,不能得到保险补助。

6月19日,静安区公安消防部门检测认定:起火点为车辆发动机舱蓄电池处,因蓄电池发生故障起火。“认定书一出来,我6月20号就和奔驰厂家及4S店东驰公司人员作了交涉,对方提出必须将车辆拖到店里作检测后,再谈相关权益。”陆凤阳说。

车辆外壳损伤。澎湃新闻记者 朱奕奕 图

车辆外壳损伤。澎湃新闻记者 朱奕奕 图

7月13日,4S店东驰公司及奔驰厂家将车拖走检测。9月20日,奔驰厂家的鉴定报告书迟迟未出,陆凤阳在追问检测的结果时,奔驰厂家技术人员回答“与公安消防鉴定结果基本一样”。当日,奔驰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和陆凤阳谈赔偿。陆凤阳请求奔驰厂家将损坏的车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的费用根据4S店向奔驰厂家报价由配件成本费用330051元和工时总价28600元构成,共计358651元。

奔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只同意赔偿这辆车的残值,即同样的车款同样年份在二手车网站上的估价15.2万元及购置税。4S东驰公司表示,无法提供其他协商方案。

至今,陆凤阳的车仍停放在4S店中。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现场看到,这辆黑色的奔驰轿车前面损伤严重,车的电瓶基本被烧坏,副驾驶和前面的挡风玻璃也被烧坏。陆凤阳表示,将选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保险公司:车主没买自燃险不承担责任

车子着火后,陆凤阳对此事感到十分的疑惑。

6月1日晚7点左右,住在上海静安寺附近的陆凤阳接到小区保安的电话,“说地下车库冒烟了。我想自己的车停在角落处,应该不碍事。继续往前走,没走几步又来电话,说我的车着火了。”

据他介绍,起火车辆虽然是五六年前购买的,但是全程只跑了十万公里左右。事发前的一周,陆凤阳没有开过这辆车,车子本身没有通电。并且地下车库是比较阴凉的,6月1日这天不是高温天气,又事发在傍晚,温度也不高。

陆凤阳确认事发前车里面没有放置打火机、香水这样的易燃物,连纸巾也没有。车子也从来没有经过改装,电瓶都是原版的,而且都是严格按照期限去4S店做的保养。

事发后,陆凤阳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理赔员在前往现场调查后,给出的答复是车辆起火属于自燃,陆凤阳没有购买自燃险,所以不能得到保险补助。

公安消防:蓄电池发生故障起火

6月2日,陆凤阳到静安公安消防申请着火原因鉴定,希望对此次奔驰车“自燃”事件的原因作进一步的调查。

6月7日,公安部门派出专业人士到现场检测车辆着火原因。检测中需要车主提供失火车辆的全部保养记录,于是陆凤阳和负责维修的4S店东驰公司预约好,8日到店里拿全部的车辆保养记录。当天,保养记录原本已经全部打印好,然而当工作人员听说保养记录是用于火灾事故认定的,当场收回材料,无论陆凤阳如何哀求都不愿给出。

遭到拒绝的陆凤阳之后多次向4S店索要车辆保养记录,均被告知:“总部通知不准给”。陆凤阳表示4S店的做法很不合理,因为“车辆保养记录本来就是我作为消费者知情权的一部分”。最终,陆凤阳只能以另外一个名义,从其他渠道拿到了车辆保养记录。

公安消防出具的认定书。袁圆 摄

公安消防出具的认定书。袁圆 摄

根据公安消防支队6次到失火现场的检测结果以及该车辆的保养记录,静安区公安消防部门于6月19号出具《上海市静安区公安消防支队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认定:起火点为该车辆发动机舱蓄电池处,因蓄电池发生故障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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