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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怎样躲过了“两卡”实名制?

2018-08-02 16:53: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深圳8月2日电 题:手握成百上千张手机卡、银行卡,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怎样躲过了“两卡”实名制?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周科、王晓丹

100元收购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和U盾组成的“四件套”,通过快递“内鬼”以2000元倒卖给全国乃至境外的诈骗团伙,用于收取、转移和洗白赃款,逃避公安机关对资金链的追查。

近期,深圳警方破获一个特大诈骗作案网络,抓获110名犯罪嫌疑人。记者追踪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收购身份证复印件或以假身份证批量办理手机卡,买卖、持有大量银行卡,导致手机卡实名制、银行卡限卡令及账户实名制等在实际操作中落空。

收购、制假证、倒卖、洗钱“一条龙”,手机卡、银行卡沦为洗钱工具

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获悉,近期,龙岗警方侦破一个特大诈骗作案网络,专案组在全国17个城市抓获犯罪嫌疑人110名,现场缴获假身份证933张、银行卡1892张、U盾1070个、手机265部、电话卡621张、密码器234个、假公章246枚及制证设备一批,涉案金额巨大。

记者采访发现,该作案网络由在深圳南湾街道团伙成员(卡总)、其他地方的卡贩、快递行业“内鬼”、诈骗团伙、洗钱团伙(水房)等组成。他们以收购和贩卖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U盾组成的“四件套”为主,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

专人收购“四件套”。“卡贩”以100元至300元收集“四件套”,再以350元至400元卖给“卡总”。办卡者每办一张银行卡可以从“卡贩”手里获取100元报酬。

利用身份证复印件翻制假证。“卡总”将收集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制假中心,由制假中心制作成假身份证。这种假身份证除了没有电子芯片外,与真身份证几乎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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