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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消费者自己保护是最好的保护。但是有一个问题,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对称、财力不足等原因,自力救济非常困难。所以,还是希望加强和改善行政监管,特别是要尽快出台预付卡消费的监督管理条例,采取从严监管的态度。
我个人觉得预付卡管理将来主要突出三个方面:第一,明确产权性质是消费者所有,不是发卡企业所有;第二,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制度,消费者花一笔扣一笔,未花完的余额还属于消费者,这就需要有第三方独立存管;第三,发卡企业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消费者预付卡余额不属于企业破产财产,消费者享有别除权或取回权。
王天星:建议消费者慎重选择发卡企业,即使是信誉较好的企业,每次办卡的额度也不要过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拓宽预付卡监管渠道,增加管理力量,减少管理漏洞,防范风险,进一步加强预付卡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整改的违规发卡企业和应备未备企业,坚决从严处罚。对因经营问题即将停业的发卡企业,要督促其提前公告,及时为消费者兑付预付资金。对涉及备案或发卡管理的举报投诉,严格依照预付卡管理办法查处。对涉及消费者权益及合同纠纷的举报或投诉,及时向有权查处部门移交。对关门跑路的发卡企业,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和涉及金额,涉嫌非法集资和诈骗的要及时向属地公安部门移交。
(原题为《专家详解如何规范预付卡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