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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罚没2.3亿元 保险业缘何一再“跑偏”

侵犯个人信息乱象“吸睛”

随着监管部门的监管视角逐渐细化,打击的重点随之转向了产品宣传、营销、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细节之处。保险业“弄虚作假”频被点名的同时,泄露投保人、被保险人个人信息,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乱象有所抬头。

目前,关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陆续出台,银保监会2022年底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这对于如何进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有了明确和统一的标准。随着《办法》等文件的出台,保险机构须有紧迫感。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副教授郝臣表示,保险机构应尽快完成自查与整改工作、搭建全方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科技化管理手段。

“利剑”高悬,保险业如何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在个人信息保护和使用层面,一方面保险机构需要根据监管办法,从制度、执行流程到内控全方位地做出规范,另一方面要善用隐私计算等安全技术,用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方式,既发挥了个人信息的业务价值提升服务效率,又对个人敏感信息进行了有效保护。

除了侵害个人信息这一乱象外,跨区域经营、异地承保、许可证遗失等另类罚单也并不鲜见。对于如何避免出现违规经营等乱象,郝臣表示,保险机构应自上而下建立合规经营的思维,把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摆在重要位置,打破业绩唯一且至上的企业文化。强化对制度执行层面的控制,不断完善业务流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会“钉补丁”。

与此同时,亟须进一步加大违法惩处力度,提升违法成本等。郝臣表示,还需要提升各类监督管理部门在机构内的重要性,不要让监督流于形式,让自查整改变成应付任务。要实际地发现问题,并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屡查屡犯的基层机构和个人的处罚力度,守住底线,不触犯红线。同时提升管理层管理能力,以更加智慧化和人性化的手段处理此类问题。

北京商报记者陈婷婷胡永新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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