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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4家寿险偿付能力不达标,新增吉祥人寿

2018-06-12 09:04:2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当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一季度末险企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48%和237%,但有4家险企在风险综合评级中不达标。这是银保监会工作会议最新透露的信息。

一季度,4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分别是珠江人寿、新光海航、中法人寿,相比上季度,新增吉祥人寿1家偿付能力不达标。

近日,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42次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当前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但风险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银保监会将稳中求进,从严监管,确保机构改革和监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据悉,此次会议分析研究了2018年第一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审议了第一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并对下一阶段偿付能力监管工作和风险防控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2018年第一季度末,纳入本次会议审议的173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8%,较上季末下降3个百分点;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7%,较上季末下降2.9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64%、243%和309%。经审议,120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48家被评为B类公司,2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

之前,各家险企2018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数据也相继出炉,相比财险公司,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形势严峻。

根据新规,偿付能力达标必须同时满足三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按此标准,相比上个季度,新增1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即吉祥人寿,其余3家不达标寿险公司分别是珠江人寿、新光海航、中法人寿。

根据吉祥人寿2018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1.6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8.8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符合不低于100%的监管要求。同时,2018年3月,吉祥人寿向银保监会报送了偿付能力临时报告,披露了经审计调整后的2017年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下降至80.39%,该情形或将对其去年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A产生不利影响。

银保监会表示,对公司治理存在问题的公司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公司及时进行整改。对流动性风险较大的公司继续加强跟踪监测,督促公司切实抓好风险防控工作。

此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17年度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表示,2018年将着力推进《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等的修订工作,计划完工完善监管规则类项目6个、健全执行机制类项目2个、专题研究类项目3个。对于重要和紧急的项目优先推进,成熟一个,发布一个,实施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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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洁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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