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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纳入三方回购质押券篮子,明确折扣率为四成

2018-04-25 09:07:23      参与评论()人

上交所表示,业务开展初期,三方回购的正回购方限于以下机构或产品: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业务开展初期,担保品按债券类型、发行方式和债券评级划分为8个质押券篮子;篮子标准中的信用债包含资产支持证券(次级档除外)。

债券质押式回购是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也是债券市场加杠杆的主要方式,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持有的债券质押给资金持有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同时约定未来某一时间以约定回购利率将债券购回。债券质押式回购包括场内市场,如银行间、上交所和深交所,也包括撮合询价的场外交易。

通过质押式回购,债券持有人能够不断融入短期资金通过期限错配在债券市场继续买买买,以此博取更大收益。另外,债券市场加杠杆还可以通过线下债券代持(养券)以及资管产品结构化设计来完成。

据本次暂行办法,债券可质押标的将囊括上交所上市交易或者挂牌转让的债券,包括公开发行债券、非公开发行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ABS)。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总监宗军向澎湃新闻表示,此次文件主要体现了3个特点,1.明确质押券篮子的质押率;2.更有利于揭示分类统计;3.提供第三方的管理。

上海清算所于2011年7月发布了针对超短期融资券、信用风险缓释凭证、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的非交易性质押登记业务办理流程。《质押登记业务操作指南》规定,上清所对质押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仅进行形式审查;办理质押登记时,质押双方应共同向上海清算所提交申请;处于质押登记状态的证券发生付息的,上海清算所将质押证券对应的付息资金划付至出质人指定资金账户,不对该部分资金进行质押;质押期间,质权人可向上海清算所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既可申请全部解除质押,也可申请部分解除质押。

而此次暂行办法规定,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是指以交易所上市或挂牌的债券分类作为质押标的,由交易所作为交易参与的一方,在交易申报、场内直接联合中登办理质押登记等形成一体化交易模式;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一方面为融入方和融出方提供统一的相对标准化的交易场所,另一方面也降低交易的操作难度,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风险,毕竟交易所对质押标的有一定的选取标准。在这个交易中,交易所不承担交易风险。

宗军也强调,这个政策是跟过去相差不大,只是理得更顺,相对标准化,但是信用风险还是跟过去一样仍由双方承担。暂行办法有利于促进ABS优先档的流动性,降低发行成本,但是不足的地方在于交易所发行的ABS都是企业ABS,基础资产是千差万别的,现在对基础资产的把关还不够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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