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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组合拳”掐断高送转利益链,伪成长真套现休矣

2018-04-09 09:21:4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按照交易所此前的规定,原则上不支持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公司高比例送转。以目前已披露2017年度业绩的60家高送转公司来看,均符合这一条件。但是根据新规,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公司还需要满足送转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要求,否则仍将被列入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的“负面清单”。

目前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公司中,有7家公司送转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这其中“10送转10”的珠江啤酒(002461.SZ)、新纶科技(002341.SZ)、高升控股(000971.SZ)摊薄后的每股收益均在0.2元以下,这三家公司2017年的每股收益也不高,分别为0.18元、0.34元、0.31元。这意味着,以后类似的公司将不符合披露高送转的条件。

《指引》指出,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以披露高送转方案,一、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股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二、报告期内实施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导致净资产有较大变化的,每股送转股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较之于期初净资产的增长率;三、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三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上市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充分披露高送转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且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不低于0.5元。

按照上证所的说法,将10送转5以上的送转股行为界定为高送转并纳入规范范围,其实质就是要求公司近两年业绩复合增长率相应需保持在50%以上。但经统计发现,目前,满足此业绩增幅条件的上市公司数量并不多,比如推出“10送转15”的塞力斯、杰恩设计、美联新材近两年的复合增长率均在40%以下。

切断暗藏的利益链条

虽然上市公司高送转只是一个数字游戏,高送转本身并不创造价值,但由于市场对上市公司股价具有“填权”预期,从而对高送转股票趋之若鹜,营造炒作氛围,另外,其中也常暗藏“高送转+减持”的利益链条,但炒作之后往往落得一地鸡毛。

在目前已披露高送转预案的公司中,美联新材公布“10送转15”方案之后,股价便连续拉出4个涨停,短暂调整后又继续上扬,股价由披露预案前的23元/股最高冲至44.68元/股,股价累计上涨逾6成,之后的3月5日该公司宣告因拟披露重大事项而停牌至今。与之类似的,创业软件(300451.SZ)也是在高送转预案公布之后股价持续上扬;威唐工业(300707.SZ)则是在高送转预案公布后短暂上涨,但稍作盘整后开始急拉上扬,股价自预案公布前至股价冲至最高,期间累计上涨逾7成。

值得注意的是,美联新材2月8日公布高送转预案,2月12日也就是第四个涨停日,该公司一高管进行了减持。该高管是在1月19日公布减持计划。这种情形并不少见,3月7日上午,创新股份(002812.SZ)公布“10转10股派11元”的预案;同日下午,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便宣布减持计划,并在3月12日前减持了部分股份,期间该公司股价持续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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