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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个税改革的架构设计(4)

2018-03-28 09:20:0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7.杂项扣除。

现行税制下超过收入2%的杂项允许扣除(包括税务中介费用、投资费用、未报销公务费用),而本次美国税改法案中取消了杂项支出税前扣除的规定。

8.其他豁免项目。

现行税制下规定,“合规搬家费用可以从收入中扣除;任职相关的搬家费用报销免税;离婚赡养费可以税前扣除”。本次美国税改法案中规定“合规搬家费用不可以从收入中扣除;任职相关的搬家费用报销不可以免税,2018年12月31日后,离婚赡养费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个人替代性最低限税额

所谓的个人替代性最低限税额(AMT)是基于防止高收入个人利用税收优惠项目避税的目的而做出的一种税收安排,个人分别按正常收入和AMT收入计算个税,如果前者税额高于后者税额,按前者税额纳税,如果前者税额低于后者税额,除交纳前者税额外,还应交纳两者税额之间的差额即AMT税额。

美国现行税制下对个人、财产和信托的最高AMT税率为28%,为避免过度避税,允许的抵扣很少,禁止个人免税额和州税减免并行。本次税改法案保留个人所得税AMT,并且提高AMT计税时的免税额至109400美元(夫妻共同申报)及70300美元(个人申报),上述免税额开始递减的收入限额提高至1000000美元(夫妻共同申报)及500000美元(个人申报及其他)。AMT是通过对设定这些福利的限制,适用于高收入的纳税人。

关于此次税改,虽然基本扣除税的抬高和税率的降低可以降低部分纳税人的税负,但根据美国税务政策中心(TPC)对此前参议院版本法案的测算,到2019年减税将使美国个人平均税后收入提升1.6%,且收入越高获得减税幅度越大,收入末20%的人仅因减税增加税后收入0.3%,而收入前20%的人税后收入将增加2.2%。

但从税制的顶层设计上看,美国的个税作为综合计征的代表依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具体而言可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税率级次的设计更具科学性,应特别关注中间级距的设计,因为将涉及大量的中等收入人群,他们是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提高标准扣除,既可以简化税制,又可以照顾到更多的低收入人群;三是谨慎设置专项扣除项目,做好政策效应评估,并非设置越多越好。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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