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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监管怎么管?设金融监管局,适度剥离其金融发展职责(4)

2018-02-08 09:20:45      参与评论()人

创新金融监管手段和方式,引导新金融规范健康发展。伴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金融创新发展迸发出了巨大的活力,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金融监管也应紧随金融市场的创新发展,通过创新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水平,使新金融在规范发展中不断壮大,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等新金融业态的学习和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现阶段及未来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分布式记账及不可篡改时间三大特征,降低金融监管成本,提高监管的效率。二是建议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时、全方位对存疑数据或金融行为进行筛查、甄别、预警,及时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的质量和水平。

围绕“破、立、降”,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17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八项重点工作的首项工作,并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心由原来的“三去一降一补”调整为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过程中的“破、立、降”(即破除无效供给、培育新动能,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这就意味着,做好深化新时代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必须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紧紧围绕“破、立、降”三大目标更加精准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这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因此,建议各地金融监管局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的“破、立、降”为抓手,引导金融机构有效增强金融服务与资源支持,破除无效供给,更加精准定位金融服务实体的明确方向,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为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新时代金融工作必须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为前提和基础。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必将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提供强有力保障。建议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各地方金融工作委员会职能职责,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化建设,切实履行金融工委对本地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的统筹领导,按照党中央决策推进本地区金融改革发展和金融监管工作,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全面加强本地区金融从业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培养。同时,有针对性地选择和培养复合型的金融人才,打造讲政治、懂业务、能实操的金融干部队伍,充实地方金融监管服务力量,为开创新时代金融发展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作者系民建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主任、贵州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本文原载于《中国金融》2018年第3期,原题为《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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