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长三角须从行政区经济转变为城市群经济(2)

2018-02-06 09:28:5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长三角城市群市场机制建设的核心是以国际大都市群为目标,加快推进建立与国际接轨、发育完善、运作规范的一体化市场体系,这是为创新引领发展提供新引擎的关键。就泛长三角而言,应重点建设要素流通和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以市场为基础统一配置资源,实现要素合理流动,实现企业之间、城市之间的资产调整和重组,从而弱化经济发展的行政干预。

共赢共享是一体化协调融合的核心与关键。城市群经济与行政区经济具有不同的利益主体,其利益诉求既有相同的部分又有相互差异甚至矛盾的部分,行政壁垒来自于地方政府间的利益矛盾,行政对经济的过度干预也源于地方政府对各自经济利益的追求。实现市场主体与行政主体以及不同行政主体之间的利益共享共赢,实现行政区个体利益最大化与城市群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同步推进,是城市群经济与行政区经济协调融合的基础与核心,也是长三角一体化的关键。

利益共享共赢包括应实现市与县利益主体地位的对等。地位对等应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不同行政主体应借助于市场手段,通过发挥自身的自然资源、劳动力、资金、技术等比较优势获取相对利益,共同管理区域性公共事务,以避免重复建设、恶性竞争造成的损失。

政府职能转变是协调融合的枢纽与突破口。伴随着发展方式的转型,政府职能的转变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进程。政府职能不到位是现阶段行政区经济的深层根源。地方政府拥有利用行政力量支配公共资源的能力,既可以制定行政规则,可以制定市场垄断规则,客观上就会阻碍区域发展一体化与区间融合。推进地方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由行政手段、垄断手段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淡化行政区划的经济功能,强化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是城市群经济与行政区经济协调融合的枢纽。

政府职能转变并不意味着长三角各级政府在经济一体化发展中无所作为,而是“有为”手段的变化,由直接干预经济变为营造共同发展的环境,其目的是实现政府与市场力量的协调。转变政府职能,首先要纠正把经济增长作为政绩考核单一指标的倾向,综合考察政府政绩,把考核重点放在区域合作、创新能力、社会福利、公共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其次要实行政企分开,政府应发挥引导和规范的作用,不能代替市场或企业进行决策,更不能介入企业竞争;同时要推进税费改革,强化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职能,改变地方政府收入来源结构。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