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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改革变奏:回归国情,不再只聚焦注册制(2)

2017-12-19 09:10:14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2015年6月26日,黄炜在上海陆家嘴论坛上详细介绍了注册制的制度设计。这是注册制方案内容首次向市场公开。据他介绍,证监会将负责注册,证券交易所负责审核。企业向交易所报送申报文件,交易所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证监会以交易所同意注册的意见为前提,决定是否给予注册。若一定期间内,证监会没有提出异议,注册生效。现行法律关于发行上市的条件将做出调整,不再保留连续盈利的要求。在注册制下,监管机关、企业以及中介机构的职责都将发生变化。

但是,过去三年间,随着A股大起大落,改革节奏也从快速推进逐步回归到谨慎、理性。

“政府与市场、公权与私权的关系,是法治讨论避不开的问题。”李文莉对记者说,与会专家讨论热烈,但是有一个比较一致的看法,那就是不能盲目照搬,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时,需要更加谨慎,也一定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投资者保护方面,黄炜助理提到“要合理安排公权手段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投资者私权救济”。

“美国是我们经常参考的一个市场,但是需要看到,美国的资本市场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法治环境。我们的背景和环境都是有差异的,想要一步到位比较困难。”李文莉说。

黄炜在会上专门提出一点,即表示要始终坚持从我国资本市场实际出发。具体而言,要坚定“四个自信”,针对不成熟的交易者、不完备的交易制度、不完善的市场体系、不适应的监管制度等薄弱环节,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本市场法治探索形成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

一位接近交易所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大家态度都比较“务实”。“其实大家不在乎叫什么名头,也不在乎在哪里审。在会里审,也是调交易所的人去审。在交易所审,会里也会派人去审。”该人士说,关键是看实际上怎么推进、节奏怎么把握。

今年以来IPO审核保持高速进行,仅前10个月核准发行数量就超过历史最高水平。预计到今年年底,长期积压的IPO“堰塞湖”将消失,届时IPO在审企业将主要为2017年新受理企业。

证券法亟待三读

“这次论坛议题分为四组,大家都在提出问题,也有学者提出了批评意见或反思意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在会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资本市场在经济发展中地位重要,但是目前中国股市这头大象的“脚镣”太重、难以“起舞”。很多与会学者都呼吁加快证券法修订,推进注册制改革,为创新性企业上市扫清障碍,建设资本市场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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