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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融资杠杆致命一击 网络小贷大劫来临(2)

2017-12-13 09:31:0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各种类型的网络小贷中,具备业务资质的为数甚少。公开数据显示,截至11月6日,全国已发放的网络小贷牌照共计242张,比7月底增加89张。其中,完成工商注册的215张,获得地方金融办批复但尚未注册的有6张,已经过了金融办公示期的有21张。

这也意味着,监管近期下发的两份整治通知,对不具备网络小贷经营资质的平台来说,无异于“死刑判决书”,绝大多数平台都将退出市场,所占比例接近90%。

“不可能这么快就退出,没牌的如何取缔,现在还不明确,地方金融办没有执法权,是由工商来取缔,还是其他部门取缔,具体还要等监管细则出来。”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徐北说,无牌网络小贷平台的退出需要一个过程。

已获得牌照的网络小贷公司,同样也将受到严厉整顿。《方案》显示,此次排查、整治针对小贷公司利用互联网开展小贷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在于严格网络小额贷款资质审批,规范网络小贷经营,并且将网络小贷定义为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网络小额贷款,不符合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这是否等于已经取得牌照的网络小贷牌照,如果没有互联网背景,或不是由互联网企业控制,将被视为不符合规定,重审后将被收回牌照?

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认为,所谓重新审核资质,应该是所有持牌的网络小贷,在此次排查、整治中,业务、股东、融资等都要受到审核。排查结束后,分类处置中被列为整改类的,整改期结束后,牌照将进行重新审核,根据整改结果决定是否收回。

根据《方案》内容,整改类机构,一是指重新审查后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将撤销经营资质,严禁在其批设部门行政区域外开展业务,机构提出整改计划;二是已获网络小贷资质,重新审查后符合要求,但在股权管理、融资、贷款管理及范围不符合专项整治要求和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验收合格,督促其规范经营。整改后验收不合格,撤销网络小贷经营资质。

另外一个尚待明确的是互联网企业控制的定义。《方案》虽然将网络小贷定义为互联网企业控制的小贷公司,通过网络放贷,但对于控制网络小贷公司的“互联网企业”,却未明确界定,亦未提及设立网络小贷的互联网企业成立年限、经营、资产负债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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