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限制融资杠杆致命一击 网络小贷大劫来临

2017-12-13 09:31:0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牌照重新审核、资产证券化受限、业务来源丧失,一场监管之火,正在由野蛮生长的现金贷整治,演变成持牌网络小贷公司的劫难。

12月11日晚间,公布三天前已下发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公布,整治文件的严厉程度,无异于给无资质的网络小贷下达了“死刑判决”。文件明确指出,此次排查、整治,是打击无网络小贷经营资质,甚至无放贷资质却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而迄今为止,取得牌照的网络小贷公司,占比只有10%左右,90%的无牌平台将可能由此退出。

而已获得牌照的网络小贷同样受到严厉监管。不符合规定的已批设机构,将被重新审核业务资质,根据排查情况,将按合规、整改、取缔三类分类处置。同时,“网络小贷”还被定义为互联网企业通过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网络小额贷款。

“应该跟股东没有关系,主要是根据这次排查、整改的结果决定,否则没有互联网背景,但做得很好的网络小贷公司,是不是要被重审甚至收回牌照?”业内人士表示疑问。

而相对于审批权限、经营资质审核,融资杠杆对持牌网络小贷更是“致命一击”。按照监管整治要求,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要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且不得通过地方交易场所、网贷中介融资,而目前小贷公司最高融资比例也只有2.3倍。随着整治推进,网络小贷杠杆比例将会大大降低。与此同时,部分持牌却不具备客户、业务资源的网络小贷,业务来源可能也将被阻断。

争议互联网企业控制

监管十天之内连发两道“金牌”,随着网贷小贷、现金贷整治逐步推进,无业务资质的网络小贷平台成为首当其冲的治理对象。

12月1日下发的《关于规范整治“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落款时间为12月8日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这一思路,开宗明义的指出,此次排查打击无网络小贷经营资质,甚至无放贷资质却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这无异是无资质网络小贷的“死刑通知”。迄今为止,包括持牌经营的网络小贷公司在内,并无网络小贷的确切数据。但若将现金贷平台额纳入网络小贷范围,其数量无疑非常庞大。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近期发布的数据,截至11月19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发现在运营现金贷平台超过2000家。

1234...全文 6 下一页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