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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登新:划转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全面升级(3)

2017-11-20 09:19:2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二)转持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保基金(2009~2017年)

2009年6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印发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该办法所称国有股是指国有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该办法所称国有股转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上市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

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国有股东持股数量少于应转持股份数量的,按实际持股数量转持。

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的境内上市公司国有股,社保基金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对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至本办法颁布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转持的股份,社保基金会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三年。

社保基金会转持国有股后,享有转持股份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截至目前,A股市场共有1056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这部分企业是我国国有经营资本的最主要构成部分。在2009年6月19日前,仅有13家A股国有控股公司按法定比例减持国有股,并将相应款项划入了全国社保基金,而其他已上市国有控股企业则没有完成减持及相关款项划拨。直至2009年6月以后,新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才按照“转持”新规开始划转股份给全国社保基金。

由此可见,在1056家国有控股公司中,有相当一批企业未实施减持或划转国有股给全国社保基金,其中包括了中、建、工、交四大国有银行,中国石油、中国人寿、中信证券等大批大中型国有企业。

(三)划转国有资本充实全国社保基金(2017~未来)

2017年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方案》。财政部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本次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主要划转对象是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的股权,只有少量上市企业股权需要单独划转。比方,宝武集团旗下拥有多家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这些子公司或分公司不用单独划转,而是由宝武集团合并计算国有股后统一实施国有资本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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