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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框架重构大资管新时代之辨(4)

2017-11-16 09:11:5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在信托规模疾进的同时,这个行业被要求推行全国统一的信托登记制度。8月30日,银监会正式发布《信托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信托机构应当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日五个工作日前或者在单一资金信托和财产权信托成立日两个工作日前申请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并在信托登记公司取得唯一产品编码。

相较上述“三会辖区”的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地方金融中心两类资管主体在未来业务开展过程中也有望进一步被强化监管。秦茂宪称,这两类主体目前面临的监管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它们的业务范畴中继P2P的强监管尘埃落定外,委托定向投资以及其他资产管理的监管模式也有可能是未来的监管着力点,包括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等模式已经在整顿。

张宏久称,大资管业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今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交易结构日趋复杂化,尤其是将多种结构设计叠加的时候,整个交易结构当中基础资产更难以辨别,结构的穿透性变差、法律风险越发难以识别、隐蔽性更强、熟悉大资管行业的各类金融产品对于各种复杂交易结构了然于胸,并客观、及时、准确地发表法律意见,评价风险是律师的首要要求。

发展新趋势

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动辄双位数增长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还,整个社会正在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金融科技时代,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使企业创新、个人创新的空间无限放大。商业模式和需求正被不断创新,新一轮改革措施,如发展混合式所有制、金融财政改革、“一带一路”政策红利持续推进,资产证券化在传统领域发挥了作用,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

张宏久对此表示,这不仅意味着我们经济增长方面面临根本性的转变,也将对金融业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格局也将重构,以银行为主要中介的间接融资体系与以政策市场为平台的融资体系都在进行着深刻变革。

在张宏久眼中,大资管时代各类资产管理主体在坚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业务的本质基础上逐步形成了较为明确的市场定位和鲜明的产品特色,并依托各自的政策优势加快打造核心市场竞争力。他认为,按照监管的规定商业银行未来可以在开放式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理财产品当中发力。一方面可以打破刚性兑付,减轻商业银行的兑付压力;另一方面还可以进一步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在多样化产品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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