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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量到重质,PPP告别野蛮生长(3)

2017-11-06 09:32:1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目前各地正在建立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统计监测体系,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将对接近或超出10%红线的地区,进行风险预警。

此外,史耀斌还要求审慎开展完全政府付费的项目。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

今年5月,财政部联合发改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六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王毅

给央企做PPP降温减速

除了对地方政府推PPP项目数量、规模进行控制外,中央部委开始控制参与PPP项目投资的企业财务风险,尤其是国企。

史耀斌在上述论坛上表示,控制实体企业融资杠杆倍数,严防表外业务风险。王毅也在论坛上称,不少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实力不足,“穿透”看(PPP项目)资本金都是借款,“小马拉大车”。政府和合作伙伴一定要掏出真金白银,拿自有资本做资本金。

“要坚持‘穿透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一是要坚持并强化对资本金的管理。任何投资项目、任何金融活动,自己要投入一定的自有资金,再进行适度的融资,这是必须守住的底线。不能让政府的各种公共性基金作为资本金,更不要让社会资本用借款作为资本金,然后再用银行资金做运营。”王毅说。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此前PPP市场上已经发生过一些案例,中标金额较大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最终因为资金实力不足等原因而退出。

目前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近七成来自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PPP项目投资金额大、回报期长、部分项目操作不规范、大量资产负债表外运行等,加大了央企财务风险。近日国资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财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央企对PPP业务实行总量管控。

比如,以建筑施工为主业的中央企业累计对PPP项目的净投资原则上不超过集团净资产的40%,其他中央企业不得超过20%。资产负债率高于90%、近2年连续亏损或资金实力薄弱的子企业原则上不得单独投资PPP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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