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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数字货币“对私”与“对公” 的两个场景问题(3)

2017-10-13 17:35:0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虽然,对私场景或者说个人网络平台支付体系非常高效、有效,但是,一系列分立乃至割裂的私人场景,并不能自发地开立机构账户,成就对公场景。

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后,对私场景贯通,对公场景展开

中央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后,数字通货才真正得以发生,法定数字货币势将开启对私与对公两个方向的业务,且既有数字支付工具之间的壁垒也将受到法定数字货币的冲击与瓦解。

网联平台的建立,促使网络支付平台与银行货币的固有纽带被截断了,网络支付平台的数据流汇入网联平台,而网联数据流向央行。这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网络支付平台分立、割裂所导致的数据分流,网络支付平台的数据汇聚与贯通有望实现。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后,网络支付平台的货币来源将更为直接地来自于法定数字货币,既有地银行货币与法定数字货币间地兑换将更主要地发生在法定数字货币发钞行等兑换平台。网络支付商的货币来源将更为根本性地转变为法定数字货币,这就意味着,法定数字货币账户将在一系列的方向上更进一步,克服与弥补现行网络支付体系地不足,进一步覆盖银行货币账户的线上盲区。当然,这是一个逐步发生、发展的进程。在这个进程中,法定数字货币账户终将替代个人银行货币账户,成为对私(支付)场景下的主账户;同时,法人机构将开启相应的法定数字货币账户,对公(支付)场景下的活跃账户。

伴随经济数字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数字经济的不断深化与拓展,法定数字货币账户将成为对公、对私场景下的主导账户。与此同时,数字财务规范将确立起来,数字财务报表亦将建立起来。大量的对公与对私的数字货币活动将能够更为及时、有效、准确与完整地反映到相应的数字财务体系中去。与此同时,财税部门的数字化也将大踏步地推进,会计审计稽核地数字化也将实现,甚或同步发生,以确保数字经济地有效运行。

由此,法定数字货币势将带来对私场景的贯通与对公场景地展开。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是一种政府垄断型货币,并不适合于数字经济网络活动的意见,是一种执拗的偏见。这些偏见往往没能直面前法定数字货币时期,网络支付平台体系,以及准数字货币或私人数字货币的致命的缺陷或短板。或者说,宁愿相信其能自行地升成变革,而无须法定数字货币来贯通对私场景,无须法定数字货币来展开对公场景。这些个认识不仅是片面的,而且是错误的,更在一定的条件下沦为有害的观念。应当说,只有发行并充分运行法定数字货币,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数字通货,克服既有网络支付体系的不足与致命缺陷,确保与支持数字经济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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