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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内控趋严:股权、不动产等投资严防不当利益输送(2)

2017-10-11 09:23:13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从保险资金运用的分类来看,以2017年1-8月的数据为例,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占比分别为13.56%、34.84%、12.99%,合计占比为61.39%。剩下的其他投资约合5.58万亿元,占比38.61%,而这接近四成的保险资金,有一大部分就是投向股权、不动产、金融产品等,正巧与本次保监会征求意见的三大领域相契合。

近年来,保险资金其他类投资占比逐年上升。2016年,其他投资约合4.82万亿元,占比36.02%;2015年其他投资3.2万亿元,占比28.65%;2014年其他投资2.21万亿元,占比23.67%。保监会方面表示,本次三份指引征求意见,是为了进一步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资金安全与稳定。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征求《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互保险社:

为进一步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资金安全与稳定,我会研究制定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公司意见。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17年10月23日前通过保监会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报送信息模块反馈至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

联系人:邢武雷 010-66286880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2017年9月28日

附件1

第一条为促进保险资金运用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安全与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保险机构的股权投资包括直接投资股权和间接投资股权。保险机构开展股权投资应满足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相关资质条件,包括公司治理、投资能力、团队要求、最低偿付能力、最低净资产及近三年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

第三条保险机构应至少关注涉及股权投资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风险;

(二)投资范围、交易结构及投资标的合规风险;

(三)法律风险;

(四)操作风险;

(五)道德风险。

第四条保险机构开展股权投资,应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业务操作流程、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等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立项、投资决策、投资后管理等环节的流程和要求;确定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机制;积极探索开发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股权投资内控有效、运作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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