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保险资金运用内控趋严:股权、不动产等投资严防不当利益输送

2017-10-11 09:23:13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保险资金在股权、不动产和金融产品这三大类的投资将受到更严格的内部控制管理。

10月10日,保监会就《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向各保险机构征求意见。

第四、五、六号指引分别对应的是保险资金在投资股权、不动产和金融产品时所需遵守的内部控制流程。早在2015年底,保监会曾发布第一、二、三号指引,分别对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股票及股票型基金内部控制流程作出了规范。

股权投资方面,保险机构的股权投资包括直接投资股权和间接投资股权。第四号指引对保险机构股权投资提出五大风险警示:一是市场风险;二是投资范围、交易结构及投资标的合规风险;三是法律风险;四是操作风险;五是道德风险。

保监会明确,保险机构开展股权投资,应建立针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的反舞弊管理机制和相关制度程序。股权投资如涉及关联交易,保险机构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限额审查、关联交易决策、独立董事表达意见、关联人士回避、信息披露、单独报告及定期报告等职责。

不动产投资方面,第五号指引要求保险机构应根据自身投资需求、负债特性、偿付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合理设定不动产投资的配置比例,并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其中还特别指出,保险机构开展不动产投资,应建立针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的反舞弊管理机制和相关制度程序。

金融产品投资方面,第六号指引要求保险机构应根据自身投资需求、负债特性、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合理设定金融产品配置比例,并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时,与股权、不动产投资一样,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开展金融产品投资时,应建立针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的反舞弊管理机制和相关制度程序。

和此前三份指引相比,本次三份指引对于各个内部控制环节“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讲得更透。

所谓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是指保险机构为防范和化解资金运用风险,保证保险资金运作符合保险机构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管理体系。

1234...全文 11 下一页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