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为企业家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2017-09-27 21:13:0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与此同时,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产品的,政府部门要依法依规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防止企业及企业家为一己之利而损及公共利益。但政府部门在进行监管时,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高效等原则,《意见》充分表现了这一点。《意见》指出要持续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通过明确和规范监管程序,推进综合监管,来有效避免多头的重复执法和选择性的任意执法;要改革监管方式,如探索建立鼓励创新的审慎监管方式,又如,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核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探索,这实际是把事前监管变为事中、事后监管;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即在监管中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内容,如优化面向企业和企业家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推进窗口单位精准服务、运用网络和信息技术提供服务等;要把监管与导引型的柔性治理机制相结合,即在不宜强行监管之处,通过引导、鼓励、激励等柔性治理机制,支持企业发展,发挥企业家的应有作用等。

把扩大企业家的社会参与作为助力之策

企业家固然是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同时也是公民,有的还是党员,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在实践中,不少企业家通过选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党代表的方式参与国家治理,这一方面巩固了企业家的公民地位,培育了企业家的公民精神;另一方面也使企业家能够在更宽广的领域内发挥其聪明才智,为社会进步贡献更多力量。实践证明这条路是行之有效的。

在此基础上,《意见》提出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而涉企政策往往又是行业政策、产业政策,对相关领域产生直接作用,作为利益相关者的企业家参与其中,能有效保护其群体的正当利益,作为行家里手的企业家参与其中,能有效提升政策的实效性。可以说,参与涉企政策的制定,是保障企业家正当利益、实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

不仅如此,勇于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内涵,而科技创新是高科技领域企业家的命根子,在科技创新的管制中凸显企业家的作用,如同《意见》所指出的,吸收更多的企业家参与科技创新政策、规划、计划、标准制定和立项评估等工作,无论对于管制的适当性,还是对于企业家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均有积极的意义。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