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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废止挂牌准入负面清单 回归开放包容的市场预期

2017-09-08 09:03:3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9月6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新版《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以下称《指引》),全国股转系统修订了挂牌条件指引,对六项原则性条件进行细化,同时废除去年9月出台的挂牌准入负面清单。新规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在过去一年里,新三板新增挂牌企业数量只有2000多家,远远低于此前两年的增速。市场规模缩小的担忧已经代替了市场扩容太快的焦虑。目前新三板在审申请挂牌企业数量为400余家,实际在审200多家,少于IPO排队企业数量。

市场人士指出,由于监管环境严格,券商会主动把控项目风险,因此新规将不会导致新三板企业挂牌增速反弹。新规会向市场继续传递开放包容的预期,重申服务中小微、创新创业企业的市场定位。

废止挂牌准入负面清单

9月6日,全国股转系统修订了挂牌条件指引,系统整合了2013年的原版规定以及后续出台的业务问答,同时废除去年9月出台的挂牌准入负面清单,新规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和A股不同,新三板对企业挂牌的原则是不设置财务指标门槛,只需要企业满足存续期满两年、有持续经营能力、治理健全、股权明细等6项基本条件。

新版《指引》对“业务明确,有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细化,申请挂牌企业需要满足一定财务条件,即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00万元。因研发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收入少于 1000 万元,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 3000 万元的除外。

与去年9月《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下称解答(二))相比,《指引》财务门槛有所降低,把只针对科创类企业的较低门槛扩大到所有企业,同时删除了针对传统非科创企业的较高门槛。

解答(二)曾要求,非科创企业申请挂牌需要满足最近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行业同期平均水平,如果连续亏损,还要求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对此,股转系统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称,挂牌准入负面清单对主办券商完善推荐标准、提高挂牌公司质量、更好服务于科技创新类企业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但鉴于负面清单已成为各主办券商推荐挂牌公司遴选、立项的标准,为便于挂牌条件适用标准的统一执行、形成明确的市场预期,决定摒弃挂牌准入负面清单中不便于操作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