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或者在基金行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记者了解到,证券类私募管理人参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一直有法可依,本条则是为向私募股权管理人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提供了全新的法律依据。
在全面监管的框架之中,《征求意见稿》专设“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一章(第九章),对创业投资基金做出差异化安排。创业投资基金可以通过上市转让、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股权以及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国家对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政策支持,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支持政策;享受国家政策支持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运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基金行业协会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差异化自律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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