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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的罪与罚:泥沙俱下 监管收网在即(5)

2017-08-30 03:03:10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最近关于金融科技的监管沙盒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有了探索和尝试。姚前表示,英国和澳大利亚有一些沙箱监管的经验,它们有一个很清晰的金融监管模式来把控。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监管体系,在此体系下,很容易产生监管套利、监管混乱的现象,也不符合ICO项目的多元创新特点和测试需要。因此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将其提升到更有效的层次,对于开展监管沙盒具有重要意义。

杨东认为,当前,中国已经初步具备实施监管沙盒的基础条件。一方面,现有监管机制并不排斥监管沙盒,弥补了现有金融监管在应对金融科技创新方面的不足;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以及与之配套的第三方支付、P2P监管规则都已经出台,为实施监管沙盒积累了有益经验。

在国内,贵州省率先探索“沙盒计划”。2017年7月25日,区块链金融协会、贵阳区块链创新研究院与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及贵州区块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单位在贵阳召开的区块链ICO行业生态体系建设研讨会上,并共同发布了《区块链ICO贵阳共识》,提出将建立标准沙盒计划,及各领域子沙盒计划,深入细节,形成切实可行的监管体制。

区块链ICO沙盒计划”将开展ICO的创新试点,在ICO制度建设、监管模式、信任机制、投资者教育方法等方面寻求成熟的解决方案。

除此之外,姚前指出,在ICO监管中加强投资者教育尤为重要。

成熟的市场需要成熟的投资者。回顾历史,各类资产泡沫和历次金融危机在某种程度上均是人性弱点的体现。目前ICO代币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技术性强,对其属性界定和价值认知,仍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和分歧。ICO投资者保护需要监管有所作为,但从长远来看,根本上还需要投资者自身的成熟,包括专业的知识、稳定的情绪和理性的认知等。(本报记者周艾琳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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