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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创新板加速?业界分歧仍大(2)

2017-08-21 20:02:0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另一方面,天使及风险投资者通常可以利用股市以外的途径接触到这种初创公司,所以对这类投资者而言,创新处版的价值不高。

风险并未标明清楚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对于香港市场创新板持有相对负面的看法,其认为,纯粹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双类别”股权架构并不符合投资者利益,因为“同股同权”的原则确保所有股东获得公平对待,对公司的控制权和经济利益成正比,“同股同权”是一项确保上市公司管理层要向所有股东负责的重要机制,对保障小股东的权利及利益非常重要。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认为,基金经理对其客户或受益人有授信责任,通过投票,持股人可以参与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薪酬及公司政策的提案等发;如果投资者丧失部分或全部权利,其保障自身权利的能力就会被大大削弱。而很多投资者担心,一旦有更多市场,即便只是少数开始容许“双类别股权架构”,各个市场会争相降低对公司治理水平的要求,令全球的标准降低。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主席柏智伟称,实际上,创新板的咨询文件并没有把其中涉及的风险标明清楚,香港交易所应该详细阐述所涉及的风险因素,而不应该只是集中讨论其优点及带来的机遇。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称,翻查目前港交所A1表格的申请名单,不乏新经济公司,说明香港市场不需要改革也可以吸引新经济公司到香港上市。

但实际上,数据显示,香港上市公司行业高度集中于金融及地产行业,共占香港市场总市值44%。相比之下,过去10年,来自新经济行业的上市公司仅仅占香港市场总市值3%,而在美国纳斯达克及纽约证券交易所,来自新经济行业的上市公司比例分别有59%及44%。

而部分增长快速的新经济行业在香港上市的比例明显偏低,比如制药、生物技术与生命科学、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以及软件与服务等,在香港总市值的占比只有1%。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巴曙松曾撰文称,如果越来越多的新经济公司不在香港发行股票,投资者在市场上无法投资到新经济,香港市场引领金融资源配置的地位可能会减弱。

检讨现行上市制度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行政总裁黄王慈明称,在投资者和发行人的权利在“同股不同权”的架构下并不平等,建议创新板的监管全权交给香港证监会负责。同时,香港应借此机会对现行的监管制度,包括主板等作全面检讨,研究是否应该将上市审批的工作全面交给香港证监会。

关键词:创新板港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