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香港创新板加速?业界分歧仍大

2017-08-21 20:02:0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8月18日,香港交易所(00388.HK)提出的创新板公开咨询期正式结束。与此前外界盛传的“一边倒”支持有所不同,从8月21日两个业界协会意见综合来看,很多投资者对于香港开设创新板的意见还是相对保守,甚至提出应延长创新板咨询期。也有业界人士认为,香港市场不应该追求完美,而应该在“创新中寻求发展”。

“在赔钱中开拓道路”

香港上市公司商会认为,为了保持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资金募集中心的竞争力,香港应该接受非标准管治架构的公司,包括采纳不同股票权架构的公司。如果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规则无法接纳这种公司,香港将失去吸引它们来香港上市的机会,从而减低整体市场成交量及流动性。

香港上市公司商会主席梁伯韬称,没有东西是完美的,也没有东西是没有风险的,香港应该“在赔钱中开拓道路,在创新中寻求发展”,如果纯粹追求完美,只会停滞不前。

为了保持主板大部分现行规则不变及保留其主要接纳标准管治架构公司的特点,采用非标准管治架构的公司应仅限于新的板块,创新板上市公司及主板上市公司的投资特点及风险承受能力将被明确区分。

梁伯韬称,分开板块更能保护投资者,因为如果在同一板块,久而久之投资者可能会分不清楚究竟哪家公司是采用标准管治架构、哪家公司采用非标准管治架构,进而难以辨识风险。

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建议,创新主板的目标对象应为主要来自新经济或科技产业的,规模更大、更成熟的非标准管治架构公司。就规模而言,公司的首次公开招股之后的市值应至少为80亿港元。梁伯韬称,很多“独角兽”公司的市值都超过百亿市值,这样也能避免更多风险。

香港上市公司商会称,创新主板不应该仅限于新经济公司,应该同样接受来自其他产业、出于实际需要而采用非标准管治架构的公司。实际上,新经济公司的定义难以确定,随着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拓展网上业务,新经济公司与互联网公司也变得难以区分,香港联交所应该与市场参与者合作,开发一套能够清晰界定此类公司的标准或特征。

不过,对于创新初板,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则持有反对意见,梁伯韬称,创新初板的目标公司规模过小,业务素质及可持续性还没有得到证实,尽管创新初板指明为专业投资者而设,但这一市场仍开放给包括投资组合不少于800万港元的个人投资者,这种小规模的公司也会令市场的风险性大增,并带来监管挑战。

关键词:创新板港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