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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博士的脑洞丨301调查要来?临渊恨“渔”,不如退而结网(3)

2017-08-17 09:13:33    万喆(特约评论员)  参与评论()人

自然,历史继续,“301”也不断修正。一直到1988年,美国总统未对任何国家采取有意义的消除障碍或实施报复的行动。但这段时间内,欧洲强劲,日本崛起,亚洲一些国家活力四射,而美国贸易赤字屡创新高,企业怨声载道。1988年总统大选在即,何以拉票?《1988年综合贸易竞争法》通过,促成了“特别301”、“超级301”条款的诞生。

借着这件有力武器,美国迫使日本减少了柑橘、汽车、胶片、超级计算机方面的进口限制,使欧盟进一步对美国的香蕉和牛肉开放市场,使中国台湾、韩国等不断提高本国知识产权保护门槛,并开放了相关领域市场。

美国对自己国家利益的认识,有个“实用化”的过程。至此,美国经济利益在前,一切必须让路。

域外立法,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结合

有人觉得不服气。怎么就是经济利益呢?这背后都是政治利益好不好?!

好。

但政治利益并不完全就是挥舞大棒戴上面具呼唲嗨呦的吓唬吓唬。这不是古惑仔打架。

要实现政治利益,以及实现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有机互联和相互转化,也是一个系统性工程。

通过国内立法产生域外效力和影响,是美国的一项“大政方针”。

301条款就是明显的一例。作为一个外国,你的行为完全由美国法律、美国总统和美国贸易代表圈定、认定以及决定。从法律生效起,美国贸易代表每年都要根据“特别301条款”调查其他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确定哪些国家干活不力,并划重点。一旦被确定为“重点国家”PriorityCountry,就等着调查、磋商和贸易制裁等手段吧。

这类法律法规美国可不少。

比如加勒比盆地启动计划,在给予加勒比盆地国家免税待遇的同时,要求受益国采取美国提出的劳动权标准,包括结社自由、集体谈判权利、工作条件以及出口加工区劳动权标准。同样,有美国国内法为基础,美国总统为全权代言人。

集装箱安全倡议CSI也是一例。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海关宣布实行CSI计划,对美国每年进口的1600万个集装箱实行安全检查。本来这只应在美国境内适用,而美国则通过邀请20个港口参加CSI,利用其在国际经济中的绝对优势地位来制定规则和措施,包括美国官员可以前往签约港口临检,使国内法规具有明显的域外法律效力特点,即主权对外延伸。而相当一部分港口迫于需要与美国进行贸易,不得不让渡部分公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