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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博士的脑洞丨301调查要来?临渊恨“渔”,不如退而结网(2)

2017-08-17 09:13:33    万喆(特约评论员)  参与评论()人

台湾也曾经是美国301条款的重点关注对象。理由是台湾在上世纪90年代的有线电视台和录像带侵权盛行,盗版计算机软件和CD满天飞等。在美国的压力下,台湾从被动到主动,修订了版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等,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甚至不惜为美国产品提供“超级保护”。

当然,也有“不信邪”的。印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饱受美国诟病,对药品的专利保护问题长期不能解决。美国与印度从GATT时代开始,一直把“官司”打到WTO时代,除了引用301条款,也援用了GATT条款和WTO的争端解决程序。印度先是在国内强大的民族主义情绪下立场强硬,失去了免税待遇,并面临制裁威胁,最终还是修订了国内法。

而对于中国,1991年、1994年和1996年都发起“301调查”。事实上,1989年美国发布《特别301报告》以来,中国年年榜上有名。但上世纪90年代的调查和磋商中,中国虽作出了不小让步,但从司法到执行,也确实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取得了不小进步。

2010年,中国“入世”后,第一次遭受美国“301调查”,剑指新能源。最终,中国修改相关行业条规,减少补贴,双方达成协议。

应该说,霸道诚然,但说导致日本等国的衰退,还是比较附会的。301主要是美国贸易代表利用贸易政策推行其价值观念的一种手段。

国家利益在前,301开路

“301条款”的目的是什么?不如来看看其产生的背景和过程。

“301条款”产生于《1974年贸易法》。当时发生了什么事?1970年代石油危机造成了世界经济大萧条,美国从1971年起出现贸易逆差,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基本上宣告崩溃。美国将贸易的“不公平”当做了罪魁祸首之一。

而这种想法,不是没有缘由的。

“301条款”的前身,是《1962年贸易扩展法》的第252条。252条出现,因为美国在二战后多年的“自由贸易”后突然发现,自己被占的便宜太大啦,而苦心建立的GATT根本不能真正对那些对美国不公平贸易的国家加以约束和惩罚。怎么办?只能自己来啦!

让美国“很不爽”的国家是谁呢?欧洲。50年代,欧盟前身煤钢联盟成立,欧盟正在积蓄力量,252条出台后,美国就与欧共体爆发了“鸡肉贸易大战”。虽然美国最终获胜,但国内仍然认为252条很不够用,因此,“301条”出世。其主要特点,一是继续扩大和强化总统的作用,另外就是将此前规定的美国需要在贸易中“尽国际义务”给删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