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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次贷危机|AIG成危机制造者背后:金融创新和3个推手(4)

2017-08-09 16:44:55    石晓军  参与评论()人

被忽视的推手

从一个区区5亿美元的再保险合同开始,到强人被迫离开,到管理真空,到文化转变,到风险积累,AIG的危机就这样在悄无声息中逐渐发酵成熟。

AIG的兴衰,教训深刻。是什么将一个在2005年巅峰时刻资产规模达1万亿美元(相当于2016年中国全部保险公司资产总和的50%)、年净利润达110亿美元(大于2016年中国全部保险公司净利润之和的50%)的世界最大保险集团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拖垮到破产的边缘?随着越来越多的细节的逐渐披露,逐渐可以看到之前容易忽视的因素。在这篇小文章里,我主要谈三个以往容易被忽视的推手。

第一,再保险合同。谁也没有料到,保险业自身的创新害了保险业的老大。AIG与巴菲特拥有的Gen Re(通用再保险)之间的有限风险(finite risk)再保险合同埋下了AIG这个巨人倒塌的祸因。有限风险保险合同起源于财产险。由于财产险公司会面临天灾,造成某些年份的巨额赔付,不仅会出现巨额亏损,而且可能会导致流动性枯竭甚至破产。为了同时解决巨额赔付和财务流动性问题,兼具赔偿分担功能和资金融通功能的有限风险再保险合同应运而生。这本来是1990年代保险业的一个重要创新。但是,后来寿险公司加入到这个市场,使得这个市场发展壮大起来的同时,也逐渐偏离了这类产品的初衷,沦为寿险公司粉饰公司财务报表的工具。无论莫里斯·格林伯格(Maurice R. Greenberg,2005年之前AIG的CEO及董事会主席)之后怎么辩解和洗白这段公案,AIG利用有限风险再保险合同粉饰财务报表的事实是无法否认的。格林伯格能洗白的仅仅是他本人不是这个事件的幕后指使者。

AIG的这个有限再保险合同的关键问题有三个。第一,不能通过风险测试。简单地说,AIG根本就不存在这个再保险合同防范的风险。因此,这个合同的“保险”性质就消失了,应该在会计上作为一个纯财务安排处理,而不应该作为保险来处理。第二,由于第一个原因,必然会出现会计项目错误,应该放在一般债务项目,却放在了准备金项目中。由于准备金的会计处理和一般债务的会计处理有很大的不同,这样就会出现虚增利润的结果。从而,可以指责AIG利用保险会计误导投资者。第三,材料伪造。这个合同的一些基础材料是不真实的,是经手人虚构出来的。第三点触犯了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