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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铝去产能再攻坚(5)

2017-08-02 21:30:2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近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及运行转型督查的通知》,通知指出,结合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6月底前,国家发改委体改司、价格司、运行局,工信部运行局,国家能源局电力司、法改司将分别牵头前往新疆、内蒙古、甘肃、广西、江苏、山东等六省份开展督查。

而这些省份中,新疆、内蒙古、甘肃和山东是公认的电解铝产能大省。从这个角度来看,国家对自备电厂的规范极有可能引发电解铝行业去产能加速的联动效应。

中债资信测算发现,每生产一吨电解铝需要消耗电力13200~13500千瓦时,因此电解铝企业用电成本每降低0.1元/千瓦时,可贡献至少1320元/吨的毛利润,相当于将氧化铝运入新疆以及电解铝出疆的全部运费。违法违规建设的自备电厂的查处以及全面清理自备电厂欠缴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预计行业用电成本或将上升,使电解铝行业成本上升。

此外,若每千瓦时电需征收0.05元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每100万吨电解铝则需要补缴6.5亿元。这同样会给电解铝企业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显然,补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大幅提升电解铝成本,或刺激产能收缩。

在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袁家海看来,国家对自备电厂的定位不应是简单的否定、取消或者限制。他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自备电厂是我国火电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工业企业生产运营提供动力供应、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电解铝等企业的自备电厂加强和规范管理当是应有之义。

有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电解铝行业去产能工作需要等待正式文件出台才有定论。“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博弈将使得产能指标的减少和置换并不简单。国家对电解铝行业去产能,是为了更好地规范电解铝行业的有序运行,改变大而不强的面貌,从而从整体上增加电解铝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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