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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来了!地方“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终结(3)

2017-07-13 09:22:34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数据来源:《2016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

收费公路债券全解析

根据《办法》,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个品种,是指地方政府为发展政府收费公路举借,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车辆通行费收入、专项收入偿还的专项债券。

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专项用于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优先用于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的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公路,也不得用于非收费公路项目建设,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公路养护支出,也不得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今年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额度已经随同2017年分地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下达。

《办法》还从额度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等方面,提出了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的工作要求。

与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样,此次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也强调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

《办法》明确,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车辆通行费收入、专项收入偿还;其中,债券对应项目形成的广告收入、服务设施收入等专项收入全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除根据省级财政部门规定支付必需的日常运转经费外,专门用于偿还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本息。

郑春荣告诉第一财经,不同的收费公路项目,处在不同的城市或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其融资风险与债券发行利率等均有所差异。这就要求投资者认真评估每个项目的债券投资风险,不盲目追求债券的绝对收益率。

此次《办法》落实了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市县政府管理责任、加强财政和交通部门在融资需求、债券发行、资金使用、偿还等方面协调配合。

郑春荣认为,特定项目的专项债券由相应的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监管,有利于更好地控制财政风险。此前,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由财政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共同监管,此次收费公路由财政部门与交通部门共同监管,有利于发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确保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为确保偿债形成了良好的前期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