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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等5个跨省区城市群规划将于今年编制完成(5)

2017-07-11 11:18:31    国家发改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今年的重点工作,就是针对这些问题来部署的。一是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根据不同类型城市,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不能以农民工不愿意落户作为提高落户门槛的借口;二是督促各地研究出台全面落实人地挂钩、人钱挂钩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国家有关部门也将加大财政资金和土地指标的奖励支持力度,合理分担地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三是继续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同时,对于那些暂时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要通过居住证制度来解决他们的市民待遇问题,今年的主要工作是督促尚未实施居住证制度的省(区、市)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居住证实施情况检查,确保各地区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

问:目前,从国家到地方,都很重视特色小(城)镇建设,但据有关媒体报道,有些地方提出的特色小镇建设方案或计划有些变样,部分房企借特色小镇之名搞房地产开发和简单的产业园区建设。对于这个问题怎么看,下步有何举措?

答:毋容置疑,特色小(城)镇是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一方面,有利于集聚创业创新要素,优化供给体系,推动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和经济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发挥城镇化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都专门作过重要批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去年以来,我委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紧密衔接,积极稳妥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一是加强规划和研究部署,将特色小(城)镇建设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重点任务。二是注重规范引导,印发实施《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特色小(城)镇概念内涵、建设原则和发展路径,促进各地特色小(城)镇建设沿着正确轨道进行。三是挖掘典型促进交流,先后赴8省20市41个镇开展实地调研,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在杭州召开专题经验交流会,推动各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四是开展“千企千镇工程”,通过搭建小(城)镇与企业主体有效对接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城)镇建设,更好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促进镇企融合发展、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