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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惯犯”徐玉锁:公司一上市就短线交易 被调查时找人“顶包”(4)

2017-07-11 09:10:0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稽查人员表示,徐玉锁自2007年远望谷上市伊始就开始实际控制使用“廖某松”的证券账户频繁交易“远望谷”股票,其中大量存在窗口期交易、短线交易的违法行为而长时间未被发现,违法行为性质恶劣。

远望谷今年一季报显示,徐玉锁持有远望谷1.8亿股,持股比例为24.39%;陈光珠持有3486.67万股,持股比例为4.71%。远望谷7月10日的收盘价为12.09元/股。

即便是在涉嫌单位行贿罪潜逃境外期间,徐玉锁也谋划着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并对内幕交易未及时收手。据第一财经获悉,徐玉锁2012年10月24日至2014年11月27日因涉嫌单位行贿罪潜逃境外,其正是在潜逃境外期间接触到B公司并开始推动收购事项。

据媒体报道,因涉嫌向原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行贿案件,为最高检、河南省检察院指定郑州铁检分院管辖,2012年8月28日,郑州铁检分院依法决定对徐玉锁涉嫌单位行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期间,徐玉锁秘密潜逃至国外,辗转美国、新加坡等地。

2014年10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根据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014年11月28日,徐玉锁回国投案自首。

稽查人员认为,徐玉锁内幕交易“远望谷”案的成功查处,表明内幕交易的违法主体不仅包括上市公司管理层、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方及中介机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亦可能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从事内幕交易行为。

在业内看来,证监会对内幕交易行为的查处无死角,全覆盖,零容忍,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内幕交易行为更是从重处罚,此案的查处彰显了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决心和能力,既让违法行为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同时对市场参与者也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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