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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降费是养老金改革的最佳时机(3)

2017-07-07 11:05:4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很显然,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雇主费率在世界上确实明显偏高,因此,基本养老保险雇主费率还有较大下降空间,那么,它的降费空间究竟有多大呢?这主要取决于两大因素:

(1) 降低费率必然对应替代率下调。目前,不仅第一支柱养老金费率过高,而且其给付替代率也偏高,必须双双下调;

(2)第二支柱养老金形同虚设、无法做大做强。关键原因是多套制度重复建设,不仅加大企业缴费负担,而且也加大了雇员福利的两极分化。

由此可见,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雇主缴费,降低公共养老金给付替代率,必须以做大、做实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为前提。因此,基本养老保险雇主降费空间大小,主要取决于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发展壮大的程度。

换一句话讲,一味降费既不是目的,也不是长久之计。要想真正为企业减负,又能有效提高社会保障效率,唯一对策就是对“五险三金”制度进行重新整合,在控制企业总费率的前提下,简化制度、做实制度,尤其要让名义费率变成实际缴费。因此,目前正是社会保障制度整合与结构性改革的最佳时机。具体思路如下:

(一)建议将“五险”整合、简化为“三险”,降低企业缴费负担及制度运行成本。

根据欧美国家惯例,最通用的社会保险项目只有三个: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许多国家并不单独设置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有的国家将生育纳入社会福利,或并入医疗保险,或纳入商业保险;有的国家则将工伤保险纳入团体商业保险(由雇主承担),也有的国家并入养老保险,比方,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OASDI)就覆盖了残疾和工伤人群,此外,美国各州都有各自的工伤补偿立法(Workers' Compensation Act),但不属于联邦立法。

我国统一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五险”,尽管采用了捆绑式收费的形式,但大多数中小企业至多只参加养老、医保两项缴费,它们视其他三项保险为“可有可无”,雇员的看法也大致如此。实际上,社会保险项目(名目)设置太多,必将带给企业过大的心理压力,同时也会加大制度运行负担及管理成本。

为此,我建议,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并入基本医疗保险,这样,就可以将“五险”简化为“三险”。理由有三:其一,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都是雇主缴费、雇员不缴费;其二,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都是象征性缴费,基本上接近零费率;其三,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的最大支付均发生在医院,二者与医保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因此,作为支出成本相对固定的生育保险(一个女性一辈子只能生产一胎或两胎孩子),完全可以并入医保,很庆幸,我国一些省份正在试点;同时,作为发生概率较低的工伤保险(特别工种),其支出成本也是可以预估的,同样可以并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