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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将至 资管产品潜在避税模式或开启(3)

2017-07-05 21:02:3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中金公司固定收益部门分析师表示, 56号文并不涉及自营类机构增值税的规定,包括银行自营、保险自营和券商自营等自营类业务,根据底层资产缴纳6%的增值税(可抵扣),所得税根据底层资产按照25%缴纳(国债、地方债、政金债等利息收入免增值税)。

按照56号文规定,公募基金增值税率因本次56号文从前期的6%降至3%(不能抵扣),加之36号文规定公募基金的买卖价差可免缴增值税,因此只有票息部分需要缴纳;所得税目前仍可以免缴。但对于券商资管、信托、基金专户等各类资管机构过去不用缴纳增值税,但现在票息和买卖价差均需要缴纳3%增值税;所得税目前仍可以免缴。

基于前述分析,有部分市场人士认为,不同类型机构间增值税税率呈现差异化,这将进一步导致通道套利。比如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行投资将要对买卖价差和利息收入负担6%的增值税,如果没有足够的销项税抵扣,那么极可能选择通过公募基金等资管机构投资,通过委外享受税收优惠。

但也有市场人士对此持否定意见,他们认为金融机构间针对债券投资的通道模式将大为减少。前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从投资品种而言,56号文主要针对的是保本保收益的债券类金融产品。对于投资股票,目前股票是非保本的,股息应该不用缴纳增值税。

从数据层面来看,有一些通道业务的通道费已降至万分之五到万分之八之间,如果按照5%的收益率来征收3%的增值税,加上增值税附加,那么通道业务的成本增加超过万分之十五(5%*3%),明显抬升了通道业务的成本。因此更多券商认为通道业务的吸引力将下降。

前述律师表示,债券类投资品收益率本来就不高,缴纳3%的增值税是一个较大的成本。资管计划多层嵌套在过去较为普遍,按照当前对56号的理解,每一个管理人都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理财对接基金子公司再嵌套信托计划,那么银行、基金子公司、信托都要缴纳增值税,这将使得资管产品的收益率大为抬升,在此背景下金融机构之间针对债券类的通道业务合作将有所减少。

潜在避税模式将现

金融机构之间的通道利益链是否生变是市场关注的一大焦点。另一焦点则是对于资管机构而言,他们面临的难题是3%的增值税税负由谁来承担?若由资金方承担,这意味着资管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将降低,这必将导致资金方投资意愿下降。若由项目方承担,这就要提升资管产品的收益率,这意味着项目方的融资成本将抬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