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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燕绥:中国进入医保支付改革第二阶段(2)

2017-07-03 19:38:3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另一方面,如同圈地运动带来金融资本的暴利一样,大批医疗机构及其相关企业利用这个机会得到飞跃式发展,超大型医院由此而来,带动了医疗、医药和医用耗材产业的迅猛发展(仅销售外国品牌的除外),医疗费用增长率大大超过经济发展速度和国民增收的速度,这是带血的白色GDP,常常令医生不得不在伦理和金钱之间进行妥协。

总之,以数量论价值的时代是第三方付费制度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它完成使命之后必将逐渐退出。

质量付费法将大大提高医生的价值

在1980~2010年间,第三方支付开始关注医疗质量,以“病种”和“病种分组”(DRG)作为支付单位。医保可以根据DRG数据制定权重和点数,由此形成支付标准,相关文献在上世纪60年代即出现在日本。

截至2014年,经合组织(OECD)国家成员国中的奥地利、智利、捷克、立陶宛、法国、德国、匈牙利、日本、荷兰、波兰、斯洛文尼亚、瑞士、美国老遗残社会医疗保险均进入了质量支付阶段,无论公立医院还是民营非营利医院,均在运用DRG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与管理,医疗保险和医疗机构协会均参照DRG的数据进行对话和制定医保支付值;甚至在澳大利亚、捷克、法国、德国、波兰、斯洛文尼亚、瑞士等国家,营利性医疗机构也运用DRG方法。首先将DRG付诸实践的是美国,并一次一次地形成标准版。

DRG全称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是根据住院病人的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诊疗的资源消耗(成本)程度以及合并症、并发症、年龄、住院转归等因素,将患者分为若干的“疾病诊断相关组”,继而可以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收费、医保支付标准。比如,一个65岁的人患有阑尾炎,需要手术,归为消化系统阑尾疾病手术组,如果有穿孔,再进一步归到更细分的组里。

质量付费法的意义在于:第一,确诊和归类分组的过程是医生达成共识的过程,也是医疗服务定价要约的形成过程;第二,研究分组发生的费用和时间,经过全样本的大数据分析找到正态分布的中价值后,承认医生的共同价值,包括医生在同类诊断的近似情况下的手术方案和用药用材的选择,这就是医疗服务及其相关耗材的定价过程。

过去那些基于行政权力加人脉制定的目录和价格逐渐失去约束性,真正有约束力的是医疗医药大数据分析所证明的结果。这个结果令政府和社会放心,令医疗机构信服并主动控制成本,留给患者和社会的是医疗服务质量的改善。从此,大医院和大专家是承担疑难重症和救死扶伤的专业机构和专家人才,不再是用门诊量和床位数数出来的公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