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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适当性指引正式发布 简化流程投资者、机构“减负”(2)

2017-06-29 09:04:3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相较适当性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指引》主要是就业内关注的一些细节进行规范,比如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普通投资者的管理、购买环节的匹配原则和流程等流程做出了更为细化的要求。”金鹰基金相关人士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邓舸表示,《办法》作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基本规范,首次对投资者基本分类做出了统一安排,明确了产品分级和适当性匹配的底线要求,系统规定了经营机构违反适当性义务的处罚措施。

《办法》下发后,各基金公司及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也在积极准备,以应对新规。

“目前我们公司主要是和基金公司签订销售协议的新补充协议,以厘定相关的适当性管理的权利义务。目前已和约三分之一的已合作的基金公司完成了相关对接。”北京一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简化步骤流程

基金业协会指出,《指引》主要体现了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明确基金募集机构为适当性管理的主体;二是鼓励募集机构间的有序竞争;三是简化操作步骤和流程,减轻机构和投资者负担。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指引》取消了风险承受能力评价的更新要求,并且简化了投资者基金信息证明材料,降低了风险承受能力最低投资者、投资者信息核实、投资者转化流程、评估数据库、高风险等级产品销售等条款的执行难度等。

“征求意见过程中听到大家对互联网平台销售基金的过程中,如果跟客户要求得太多,实际上客户的体验会下降。机构、投资者也提出来会比较麻烦,这样大家都不太愿意做这个事。”接近基金业协会人士透露。

“新的办法对于销售的流程做了更严格的要求,投资者在开户、交易等环节都增加了更多的资料提交、录音录像等要求,销售转化率或会降低。”上述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人士也认为,按照征求意见稿,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销售的难度。

并且,在《征求意见稿》中,将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分别划属不同的风险级别,在正式的《指引》中,并未进行如此划分,《指引》的分类则是通过描述性方式,将这些基金产品纳入。

“我们希望通过整体描述的方式鼓励募集机构在具体产品的风险划分中发挥机构的专业特长,更好呈现产品特色来吸引投资者。”接近基金业协会人士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