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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路个税、房地产税改革 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获深改组通过(2)

2017-05-24 11:05:1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根据目前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应纳税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普华永道中国个人税务咨询合伙人张健菁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这个系统应该在现有信息基础上,把个人的所有收入汇集在一起。

加强对高收入者的收入征管也是这套系统应用的目的之一。

杨志勇认为,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目的是为自然人税收管理服务。收集来的信息必须得到利用,而且是有针对性地加以利用,以提高信息处理的能力。从成本收益原则出发,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的构建应该以高收入者为重点。《方案》应该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分析有所规定。并不需要各级税务部门都来处理这些综合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集中开展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分析,分析结果推送给相关税务机关使用,从而提高自然人税收征管水平。

潘明星认为,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还可以为反腐起到一定作用。

为个税、房地产税改革铺路

多位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有利于政府部门掌握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而这为当前复杂的个税改革和房地产税开征奠定了信息基础,将推动个税和房地产税改革。

当前个税的综合与分类改革对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提出很高要求。比如民众呼吁较多的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就需要税务部门掌握居民的房产、贷款、家庭等众多信息。

在今年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基本考虑是,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还将考虑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比如教育支出等。

但肖捷强调,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增加税前扣除的一些专项项目,需要相对成熟的社会配套条件。比如作为税收征管部门来说,需要掌握与纳税人收入相关的涉税信息,以保证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能够顺利实施。

肖捷提到的掌握纳税人相关涉税信息,正是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